
更新时间:2025-07-17 09:42:50 浏览: 次
在南宁,非婚生子女(即未婚生育的孩子)同样享有依法登记户口的权利。根据中国现行政策,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:
一、办理依据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96号)和广西户籍管理规定,非婚生子女可随父或随母自愿落户,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(如出生医学证明、亲子鉴定等)。
二、所需材料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在孩子出生的医疗机构办理,需填写父母双方信息。若未填写父亲信息,后续需通过亲子鉴定补充。
父母一方的户口簿、身份证
随哪一方落户就提供哪一方的证件。
非婚生育说明
需书面说明非婚生育情况(部分派出所可能要求填写格式声明)。
亲子鉴定报告(如需要)
若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未登记父亲信息,且需随父落户,需提供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。
其他材料
部分派出所可能要求提供村委会/居委会证明或母亲生育住院记录等。
三、办理流程
领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在医院出生后,凭父母身份证等信息办理。若父亲信息未登记,后续需亲子鉴定补录。
准备材料并申报户口
携带上述材料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。
审核通过后落户
材料齐全的,派出所会当场或在一定工作日内办结,孩子户口登记在父母一方名下。
四、注意事项
社会抚养费问题
广西已取消社会抚养费(2021年后),未婚生育无需缴纳罚款,但需符合计划生育其他规定(如生育数量限制)。
随父落户的特殊要求
若孩子随父亲落户且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无父亲信息,必须提供亲子鉴定报告。
政策咨询
建议提前咨询户籍地派出所,或通过“南宁警方”微信公众号查询最新要求。
五、后续事项
办理医保:落户后,可凭户口本为孩子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。
入学权益:户口登记后,孩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教育、医疗等权利。
如有特殊情况(如父母信息不全、境外出生等),建议联系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或当地街道办协助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