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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上户籍需进行亲子鉴定的8种情况
更新时间:2025-07-24 10:49:17 浏览: 次
在南宁办理户籍登记时,以下情况通常需要提供司法亲子鉴定证明:
一、必须提供亲子鉴定的情况
非婚生子女落户
生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
生父信息缺失需要补充登记
超期未办理出生登记
出生超过1年未申报户口(需同时提供《出生医学证明》)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信息存疑
证件信息与父母身份信息不一致
疑似伪造、变造出生证明
收养子女落户
无法提供合法收养证明
事实收养关系确认
二、可能需要鉴定的特殊情况
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
持国外出生证明未经过使领馆认证
助产机构外出生
在家中、途中分娩无正规出生证明
父母信息变更
要求变更生物学父母关系登记
离婚/再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
被拐/失踪儿童找回
需确认亲生关系后恢复户籍
三、特殊情况说明
单亲家庭
若母亲单方落户,部分城区要求补充父亲信息时需鉴定
父亲单方申请落户必须提供鉴定报告
试管婴儿
需提供胚胎植入证明,必要时补充亲子鉴定
隔代落户
父母失联由祖父母抚养的,需做三联体鉴定
四、政策说明
南宁市各城区执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(如青秀区审核较严格)
2023年新规:通过"桂省事"APP可在线预审材料,减少重复跑动
特殊群体(孤儿、弃婴)需通过民政部门统一安排鉴定